夏至已至,炎炎夏日模式即将开启,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也开始为打好半年度执行收官战紧张忙碌。为进一步增强强制执行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局决定开展“猎赖专项行动”,对上半年抗拒执行的“老赖”采取拘留措施。
本次行动第一枪,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7月18日,长春市某彩钢公司与长春市某农产品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农产品公司将坐落于长春市某开发区的房屋及土地以110万元的价格转给彩钢公司。彩钢公司支付价款后,农产品公司却始终未将房屋及土地交付彩钢公司,彩钢公司因此诉至宽城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约定农产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给付彩钢公司120万元。因农产品公司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彩钢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该农产品公司土地及房屋已被其他法院首封,除此之外,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姜某联系,姜某均未配合执行。法官遂多方寻找姜某下落,终于在 6月9日早上五点半,于农产品公司内找到姜某并将其带到法院。
回到法院后,办案法官当面向姜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并说明了对他采取拘留决定的原因。姜某听后表示,此前未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现在十分后悔,但是一直没有还钱是因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没有正常经营,偿还能力有限,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努力筹措款项,希望法院帮忙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同意分期给付欠款。考虑到被执行人有主动还款意愿,办案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但由于此前姜某多次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对姜某极不信任,希望对姜某立即拘留。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姜某当场表示,公司正在申请银行贷款,用以偿还申请执行人债务,相关手续已经审批,随着疫情好转,企业也正在恢复运营,如果现在被送至拘留所,前期的工作可能功亏一篑。同时,姜某还向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出示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较好,且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办案法官继续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和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给付申请执行人6万元,余款于2021年9月10日前还清,并由被执行人的亲属张某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办案法官对被执行人姜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训诫,姜某虚心接受,并表示以后会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28 1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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