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院院庭长监管案件共计30件,包括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23件。其中已结案16件,已撤销2件,未结案12件。在全部监管案件中,监管方式主要集中于汇报评议结果(17件)、进展情况报告(16件)、提请审委会(11件),其他监管方式包括:提请专业法官会议(6件)、查阅卷宗(1件)、合议庭讨论(1件)。
我院确认监管率为48.39%,实际监管率83.33%,案均监管次数160%,暂未达到上级法院设立指标——年度监管确认率60%,年度实际监管率90%。分析问题症结主要集中于:由于未进行及时培训,部分院庭长尚不清楚具体监管要求、不熟悉监管平台操作,有些“四类案件”实际上已由院庭长给予监管,因未通过平台进行操作,导致未计入平台数据统计。
为迅速有效推进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下一步我院将着力实施如下举措:(一)由我院审管办根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制定并下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供我院院庭长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要求,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调度监管工作;(二)由审管办确定专职人员与华宇技术人员作为咨询、培训服务保障,根据院庭长实际需求,进行现场教学;(三)由我院审管办定期通报院庭长监管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9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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