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诉前财产、证据保全;立案阶段管辖异议案件的审理裁决;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负责送达、评估、鉴定、扫描等智慧辅助办案中心工作;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信访接待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三)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四)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五)民事审判第三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及其他由本院党组确定由其审理的案件;
(七)执行局,主要负责依法执行由本院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对本院执行案件中对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审理;依法对本院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的实施;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本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审判委员会会务、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的评查、人民陪审员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督办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法院及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建设、技术应用、安全防护、设备维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总结推广调研成果,管理监督本院的司法建议工作,负责调研文章、案例征集、组织评选、奖励及其他审判执行应用研究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管理法院官方微博、网络舆情阅评、在线通软件等工作;
(九)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主要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招录、考核、任免,负责干警职级晋升、工资津贴调整以及本院离、退休干部及聘用制人员管理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监督全院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纪律情况,受理本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查处、申诉等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新闻宣传、综合治理工作等宣传工作;
(十)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院领导督办、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起草领导交办的综合文字材料;负责全院武器、服装、财务、专项经费申报、固定资产管理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档案、接待等综合工作;
(十一)长江路开发区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按党组决议审理专业类型案件;
(十二)机关党委,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和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机关和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审判秩序,负责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协助涉诉信访等涉及机关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执行传唤、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11 15: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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